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新闻动态
服务支持
现场案例
联系我们
台湾SHUN-YI
TX系列高性价比计量泵
CS系列小型计量泵
NE系列机械计量泵
NH大流量计量泵
德国IOTRONIC
AQUACON GH 硬度分析仪
Aquacon LC 硬度控制器
Aquacon PO4-10在线磷酸根分析仪
Aquacon SIO2 硅酸根分析仪
美国Manning
PST8便携式水质采样器
PSB4便携式水质采样器
全自动水质采样器
MSP250手动式便携采样器
VST便携水质采样器
S-5000 固定式水质采样器
S-5200 双通道采样器
VSR水质采样器
美国EC
PH分析仪
多通道分配器
971538
PH电极
在线余氯/二氧化氯分析仪
纯水溶解氧
电阻/电导率仪表Everclean 8850
纯水PH Everclean 8750
重金属水质在线分析仪
六价铬/总铬在线分析仪
美国GLI
PRO-C3/PRO-E3
复合ORP电极
差分PH电极
差分ORP电极2028
C33/E33型电导控制器、酸碱浓度计
P33型 PH/ORP控制器
Accu4 低浊度分析仪
美国HACH
铜离子试剂、粉枕包
1900C经济型便携式浊度仪
DRB200消解器
COD预制试剂
DR2800便携式分光光度仪
DR2700分光光度计
CODmax plus sc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
DR1900便携式多参数分光光度计
法国PONSEL
AQUA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数字式多参数便携式水质分析仪
LDO分析仪ACTEON OPEN
PH分析仪ACTEON 2011
铜快速测试包
余氯快速测试
氨氮快速检测NH4-N
便携式污泥界面仪
数字电极在线测量系统
便携式电导/PH/ORP 分析仪
艾德姆ADAM
HCB便携式天平系列
PMB 水分测定仪
PMB 水份测定仪
PWC便携式天平
PGL便携式天平
便携式天平
Bran Luebbe
Power Mon 总金属在线分析仪
Power Mon 系列在线重金属离子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氨氮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氰化物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尿素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硫酸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挥发酚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臭氧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氨氮、总氮二合一分析仪
PowerMon 在线氨氮、磷酸盐二合一分析仪
台湾APOGEE
便携式PH计PH-907
台湾HOTEC
便携电导率计
浊度分析仪TS-105
酸碱度控制器PH-1001
化学镍分析仪ION-1000NI
硫酸铜分析仪ION-1000CU
余氯分析仪CL-109
溶解氧分析仪DO-108
电导分析仪EC-106
在线PH/ORP分析仪PH/ORP-102
HSTAI/SYTAI
PH电极
PC-902
在线电导分析仪PC-803
在线DO分析仪PC-802
在线PH分析仪PC-801
PC-3220
PC-8011高精度便携式酸度计
PC-8061/PC-8062笔式电导计
PHS-25高精度酸度计
PHS-3C高精度台式酸度计
B.J.C
B.J.C工业用(RYTON)氧化还原度电极(S400)
B.J.C 工业用(RYTON)酸碱度电极(S400)
B.J.C 高温/高压/发酵专用氧化还原电极(E-900)
B.J.C 高温/高压/高污染专用酸碱度电极(E-600)
B.J.C 高温/高压/发酵专用氧化还原电极(F-900)
B.J.C 高温杀菌/高压/发酵专用酸碱度电极(F-600)
B.J.C 工业用耐氟酸/高碱专用酸碱度电极(E-2176)
B.J.C 工业制程用酸碱度电极(E-1788)
B.J.C 工业用氧化还原度电极(E-1313)
B.J.C工业用酸碱度电极(E-1312)
国产
液位差计
明渠流量计
超声波水深仪
超声波液位计
在线溶解氧分析仪
直读型BOD
高精度低浊度仪
精密浊度仪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环境成本内部化 政府“两手抓”
北京市上调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每吨非居民垃圾处理费由原来的
25
元提高了
275
元,餐厨垃圾处理费每吨提高了
75
元,建筑
垃圾处理费由原来的每吨
16
元调整为每吨
30
元。
北京市此次对非居民垃圾处理费上调
11
倍,信号明显。环境成本需要内部化,政府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这“两只
手”,力图不再让社会为污染者埋单。
北京市非居民垃圾年产生量占到生活垃圾总量的
1/3
,约为
216
万吨,加上餐厨垃圾年产量约
72
万吨,建筑垃圾年产量约
3300
万
吨。如果按照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成本计算,则政府财政每年将投入巨资到垃圾处理行
业,本应由产生垃圾的企事业单位负担的处理费用,无形中转移到了公共财政上,最终转嫁到纳税人身上。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责任需要用制度进行规制和落实。过低的垃圾处理费只会催生企事业单位产生大量垃圾而不需要承担相应责
任的心理,由此企事业单位减少垃圾产生的自律心态则难以产生。而上调非生活垃圾处理费,则是用价格杠杆这只“有力的手”
去激发企业自动减少污染排放。
如果说上调非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从经济上约束企事业单位减少垃圾生成量,那么法律规制就是控制垃圾量产生的另一手段。
此外,北京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韩利还表示,为避免收费标准提高后,非法清运单位进入环卫市场,低价收运并乱倒乱卸垃圾,
北京市将加大执法力度。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
的,罚款
5000
元
~5
万元;运输单位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对方生活垃圾的,罚款
5000
元
~5
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
可证;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拆除工程的承担单位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罚款
1
万元
~10
万元。
提高企事业单位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追究违法倾倒垃圾者的法律责任,让企事业单位不敢违规、不能违规,这是控制垃圾生
成量的有效办法,也是必然选择。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上一篇:
愿政绩考核“新风”吹散雾霾
下一篇:
工业领域亟待发起“光盘行动”
#cy#
珠海艾士维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756-2267676
传真:0756-2267676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虹晖一路003商业广场601
邮编:519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