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设定的节能环保产业范围很广,在传统的节能环保产业领域之外,还将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建筑囊括进来,所以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的产值可能超过4.5万亿元。”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本报解释,权威准确的产业产值预测数据估计要等到第四次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结束后才能明晰。 “新的支柱产业”表述是最大亮点。国务院在《意见》中提出了三大主要目标: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产业增速和总产值方面,《意见》和《“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表述相同,均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但本次印发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这与《规划》中所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有较大不同,业内人士认为,“新的支柱”是《意见》最大亮点,也给产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本次出台《意见》在产业发展规模、增速的目标方面延续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管理思路,显示新一届管理层对环保行业发展的思路逐渐清晰。在2012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1)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十二五”年均增速将在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2)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部分关键共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4)节能环保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城镇污水、垃圾和脱硫、脱硝处理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 出台时间来看,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意见》的出台比预期略快(最早于7月底传言《意见》上报,距今约40天)。 本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清晰未来国内的污染治理思路,即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同时(约占全部投资的20%),通过银行信贷扶持、以及特许运营形式的推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保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40-50%),同时,通过加大惩罚、改造补贴、以及排污权(碳权)交易的完善,鼓励工业污染企业加大环保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30-40%)。此外,业内人士于2013年7月27日参加了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举办的“中国环境产业高峰论坛暨商会年会”,多位环保部、发改委官员出席演讲。整体来看,环保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提升已是不容置疑的趋势,并且将持续至少5~10年。 而发展环保产业最重要的因素是建立具有刺激企业积极性的市场机制,手段包括提供财税补贴、政府弱化干预、建立公平竞争的平台等等,以及引导意识——将污染治理从过去的工业企业单纯购买治理设备,转化为购买整套的环境服务。完善监管机制始终是环保行业长期发展的根本。 环保股股价影响的主要是3个因素:政策弹性、盈利弹性、估值弹性,14年弹性总体弱于13年。其一,2014年作为新一任政府上任后的第二年,如果经济维持在目前的速度,其对环保的出台政策力度比13年更强的难度比较大(典型的,如迟迟未推出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估计就是考虑到下游工业企业承受能力有限;在新出台的《环保产业扶持意见》中也是鲜有新提法)。其二,目前的估值水平已经对应14年30倍PE以上,而13年年初环保股的估值仅相当于2012年30倍PE,较高的基数使得14年估值抬升的弹性小于13年。其三,盈利弹性,这点是唯一可能与13年持平或略好的,因为目前环保工程企业的杠杆仅相当于2年前的园林工程企业,仍有杠杆可加。 本质上看,我们目前所说的狭义环保(污染治理、资源回收再利用)是一个传统行业——产品的销售模式、主流所采用的技术,都相对传统。而近年之所以关注度这么高,就是因为其处于市场需求的释放期——市场需求来自于持续污染环境的倒逼,也来自经济发展之后全社会支付能力的提升。 从供给结构的角度看,在既定的游戏规则下,现有的行业龙头竞争优势仍会明显。所以如果从业绩稳定性的角度看,这类公司仍是2014年行业配置的不二之选。细分市场排序依次为固废焚烧(进入订单 建设高峰期)、污水处理(平稳增长),新关注的细分市场包括:重金属处理、以及污泥处置领域,以及部分业绩持续高增长确定的个股。同时,可以适当关注转型企业的一些标志性事件(如示范性订单等)。 投资建议:从“政策驱动”转向“订单释放”。1)“支柱产业”地位的明确,确保节能环保产业从政策方面迎来黄金发展期;现阶段,更偏好具备现实业绩推动力,现金流健康有保障的企业。2)节能领域:偏好拥有高效锅炉提供商和拥有经验的EMC企业;环保领域:偏好污水治理>固废治理>废气治理。
(来源:中国环保设备展览网)